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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主釋迦牟尼佛本紀第一之三下
十二年(辛卯)佛遣目連。白父王及耶輸曰。太
子羅[目*侯]。年已九歲。應令出家。耶輸答曰。如
來為太子時。娶我為妻。未滿三年逃至
山澤。勤苦六年得佛還國。今復欲求我子
何酷如之(還迦毘羅國也)。時目連方便喻曉。絕無聽
意。世尊即遣化人空中告曰。汝頗憶以五
百銀錢買五莖蓮華上定光佛。時汝求我
世世為妻。我言菩薩屢劫行願。一切布施不
逆人意。汝能爾者聽我為妻。汝立誓言。
隨君施與誓無悔心。而今何故愛惜羅[目*侯]
不令出家。耶輸聞已還識宿命。如昨所見。
愛子之情自然消歇。捉羅[目*侯]手付囑目連。
時淨飯王。即集國中豪族。各遣一子隨從
我孫。有五十人往到佛所。使阿難與其剃
頭。及五十諸王公子。命舍利弗。為其和上。
目連為阿闍梨。羅[目*侯]不樂聽法。佛為說
未曾有因緣。得受十戒即證四果(未曾有因緣經)淨
飯王詣佛白曰。佛昔出家尚有難陀。今難
陀已復出家。餘情所寄唯在此子。今當出
家國計永絕。佛即為王說法開慰。復集諸
比丘立制。父母不聽不許出家(彌沙塞律)佛往
穢澤為陀掘摩說法(十二遊經)佛為諸比丘說
八關齋戒(八關齋戒經)佛在羅閱城。有十七群童
子。大者年十七。小者十二。以信出家。比丘
即度。受大戒不堪一食夜啼。佛覺問知制。
年滿二十應受大戒(四分律)佛半月說戒。
眾集疲勞。許僧伽藍各結大界(四分律)
十三年(壬辰)佛還摩竭提國。為弗迦沙王說
法(十二遊經)樓至菩薩請立戒壇。為比丘受戒。佛
令於祇園外院東南建立(四分律)戒壇從地
而立。三重為相。以表三空。帝釋又加覆釜
以覆舍利。大梵王以無價寶珠置覆釜上。
是為五重。表五分法身梵王寶珠。大如五
斗瓶大福德者見之。光照八百由旬。薄福
者見之如聚墨(南山戒壇圖經)
十四年(癸巳)佛往恐懼樹下。為彌勒菩薩說本
起經(十二遊經)
十五年(甲午)佛再還迦毘羅國。為父王說法。
度釋種八萬四千人得須陀洹果(十二遊經)佛還
本土。足升空行。與人頭齊。使父王接足而
已。不欲屈身(分別功德經○此即使父母反敬。為生福之證。然在佛則可。若末代比丘。
為行稍薄。恐未可以受父母之致敬)佛為父王大眾說觀佛三昧。
佛身金色光明無量。時五百釋子以罪障故。
見佛色身猶如灰色羸婆羅門。佛為說往
昔邪見之罪。今稱佛名作禮懺悔。即見
佛身金色如須彌山。求佛出家得阿羅漢
(觀佛三昧經)初佛還國。大愛道求出家(佛姨母摩訶波闍波提也)
再三不許。佛再還國復求出家。如前不許。
阿難白佛。大愛道至心欲受法律。願佛聽
之。佛令盡形壽行八敬法。時大愛道得出
家。為比丘尼始(中本起經)比丘尼受八敬法。一
者百歲比丘尼。禮初夏比丘足。二者不得
罵謗比丘。三者不得舉比丘過。比丘得
說尼過。四式叉摩那。應從眾僧求受大
戒。五者尼犯僧殘。應半月在二部僧中。
求教授人。七者不應在無比丘處坐夏
安居(四分律)佛告阿難。我滅度後。正法一千
年。由女人出家減五百年。後為說八敬法。
還得一千年(善見論法住記)
述曰。如來在十六大國於十二年中行
化度人。說四阿含等經及七佛略教誡。
至是年始說廣戒。即比丘二百五十戒。
尼五百戒。由夫二眾隨犯隨制。而佛於後
時結集條章。以為出家者持奉之本耳
第三方等時者。示一佛土令淨穢不同。示
現一身巨細各異。一音說法隨類各解。神力
不共故見有淨穢。聞有褒貶。嗅有贍匐不
贍匐。華有著身不著身。慧有若千不若千。
此如淨名方等(玄十○補注若千當作若干若萬數也音乾者無義)次說方
等者。即是次小說大。佛本授大眾生不堪。
故抽大出小。令斷結成聖。雖有此益
非佛本懷。次說方等維摩思益殃掘摩羅
(殃掘摩羅。此云一切世間現。婆羅門子。年十二色力人相具足第一。對佛說偈。佛言善哉。即成沙門。稽首佛足。成
阿羅漢。釋梵四王十弟子文殊等皆被訶斥。佛云。南方有國。名一切寶莊嚴。有佛名大精進。即殃掘摩羅是也。
妙玄十云。殃掘之經。六年所說○此經說在成道後六年。今大師引證。第三時教。以故及此耳)彈訶
小乘保果之癖(偏在聲聞)譏刺三藏斷滅之非(兼於
鈍根菩薩)故身子善吉。齊教專小。初不聞大乘
威德。善吉茫然失缽(淨名經云。須菩提言。我昔乞食。維摩詰。取我缽盛滿
飯。謂我言。若能於食等者諸法亦等。諸法等者於食亦等。如是行乞乃可取食。謗諸佛毀於法。不入眾數。終不
得滅度。汝若如是乃可取食。時我世尊聞此茫然。不識是何言。不知以何答。便置缽欲出其舍)身子
怖畏卻華(維摩詰室。有一天女謂舍利弗曰。結習未盡。華著身耳。結習盡者。華不著也)
不知是何言。不知以何答(籤云。以空智為入道之主。故寄此二
人)然方等彈訶教。在三藏之後。被訶之時應
在十二年前(以鹿苑十二年在方等前也。舊云中者應是誤)何以得
知。皆追述昔訶。驗是前事。何者前已稟教
得道。證於無學。荷佛恩深。心相體信。不
復恚怒。自昔至今。恣殃掘之譏。任淨名之
折。得為恥小慕大之益(玄十)彈偏折小歎大
褒圓(玄十○彈偏。如淨名菩薩品。訶彌勒云。世尊授仁者記。為用何生授記乎。過去耶未來耶。現在耶。
又云。一切眾生習菩提相。若彌勒滅度者。一切眾生亦當滅又云。菩提者。不可以身得。不可以心得。又摩羅經
云。殃掘阿羅漢。偏斥文殊十弟子釋梵四王。是為以圓彈三教之偏○折小。如弟子品。目連為居士說法。淨名訶
云。夫說法者。當如法說。無有名字。言語斷故。法無有說。離覺觀故。是用衍門三教。破目連三不當。一者外如
法相說。內如法相解。是用通教即空斥不即空。說法不當理。二者外解根緣。內善知見。得無罣礙。是用別破。三者
外慈念眾生。內念報佛恩。是用圓破。又殃掘斥十弟子。是為以聖門三教之大折藏之小○歎大。如眾生品。譬
如幻師見所患人。菩薩觀眾生為若此也。如智者見水中月。鏡中象。熱時焰。菩薩觀眾生為若此也。今通譬眾
生者。即通圓二教意○褒圓。文殊白佛云。彼上人者。難為酬對。深達實相。善說法要。此褒淨名也。文殊入淨
名室。淨名曰。善來文殊。不來相而來。不見相而見。此褒文殊也)四教俱說。藏為
半字。通別圓為滿字。對半說滿。故言對教
(涅槃經云。譬如長者唯有一子。心常愛念晝夜殷勤。但教半字不教滿字。良由其子力未堪故。半是小乘九部。滿是
大乘十二部。約人約理。比說可知)
若約時則食時(辰時從平地一照開出)
若約味則從酪出生酥。此從修多羅出方
等經(玄十)信解品云。過是以後。心相體信。入
出無難(文句云。相者。互相信也。謂於三藏得涅槃價。此既不虛。今為菩薩說此大乘。亦復非
虛。此即子信父也。佛知此等見思已斷聞必不謗。無漏根利聞微生信。此即父信子也。由此見尊特身。聞大乘教名
之為入。復被訶折猶見丈六。說小乘法名之為出。大小出入而無疑難也)然其所止。猶在
本處(雖入出無難得入大乘。而謂是菩薩之事。非己智分。不肯回小向大。猶居羅漢。不言未來當得作佛)
此領何義。明三藏之後次說方等。已得道
果心相體信。聞大名入住小名出。苦言彈
訶名無難。又進至宅內。見群臣豪族大功
德力。故名為入。出者。止宿草菴二乘境界。
故名為出。心相體信者。得羅漢已。聞罵不
嗔內心慚愧。不敢以聲聞支佛法化人也
(玄十○淨名經云。阿難曰。時我實懷慚愧。法華經云。嗚呼深自責。云何而自欺此恥小也。不知當云何得佛無上
慧。此慕大也)
方等部教立名。舊說方等立名。但分事
理未足以盡其義。今依經疏記文。以為
之委釋。光明經云。有一比丘讀誦大乘
方等經典。光明玄云。方等之教通於三乘。
新本經云。欲生人天。欲得四果支佛。欲
得佛。皆應懺悔滅除罪障安處方等。續
遺記云。方等之名有二義。若大經從酪
出生酥。譬修多羅出方等典。此約第三
時名方等。即被三乘四教機。若普賢觀
稱方等者。乃直明圓理。今所引方等。
恐謂同普賢觀從理立稱。故引三乘懺
悔之文。以定此名。的從部教方等不
專事理。諸文論方等有三說。一者從事。
大經從修多羅出方等。無量義經。次說
方等。釋籤生酥調斥方等。光明經讀誦
大乘方等。光明玄。方等之教通於三乘。此
皆指第三時教。二者從理。普賢觀經。此
方等經是諸佛眼。三事理並通。止觀云。般
若有四種方法。謂四門入清涼池。即方
也。所契之理平等大慧。即等也。今第三時
準四明立義。的從部教以定此名故。不
專於事理也
十六年(乙未)佛在毘耶離城菴羅樹園說維摩
詰經(毘耶離。此云廣博嚴淨。菴羅。舊譯為柰。其形似梨。華多子少。維摩詰此云淨名。三惑垢盡。有大
名稱。此即方等部主)
十七年(丙申)佛說思益梵天所問經(經云。東方有佛。號日
月光。有菩薩梵天。名曰思益。來此問佛○)
十八年(丁酉)佛在南海濱楞伽山頂說楞伽阿
跋多羅寶經。大慧菩薩問世尊言。外道尚遮
不許食肉。何況如來大悲含育。而許自他
令食肉耶。佛答菩薩。有無量因緣不應食
肉。謂一切眾生從本以來。展轉因緣常為
六親。以親故不應食肉。不淨氣分所生長
故不應食肉。眾生聞氣悉生怖畏如旃陀
羅不應食肉。令諸咒術不成故不應食
肉(按華嚴鈔云。楞伽山。夜叉羅婆所居。此云不可往。唯神通者能到。阿跋多羅。此云遊入。謂佛大眾
渡海彼岸。受夜叉王請。升空而往○籤云。若大乘中。梵網已制之始。作此說。當知楞伽在四含之後。為漸制之
始。佛答菩薩不應食肉。故知仍存小教中開)。又說金光明經楞嚴三
昧經(楞嚴。此云健相。分別知諸三昧種多少淺深。如大將知諸兵力多少。見旌累。次第)勝
鬘夫人經(具稱勝鬘師子吼一乘方便大方廣經。籤云。勝鬘是末利夫人女。末利及王。既信佛已以
書與女。女對使者而說偈言。仰惟佛世尊。普為眾生出。亦應愍我等。速來至此處。即發此念時。佛於空中現。又
說偈云。如來妙色身。世間無與等。無比不思議。是故今信禮云云○末利是柰樹生女。波斯匿王妃)
十九年(戊戌)佛成道始。十六年知諸菩薩任持
法藏。於欲色天二界中間出大寶階。廣集
十方諸佛菩薩大眾。俱登寶階上升虛空。
為說大方等大集經。諸菩薩欲來入會。各
隨其德先現其相。空藏現空海藏現水。並
不見有。大眾唯見空水(餘菩薩現相者皆類此)時諸天
龍作如是言。我等從今以往護持正法。若
諸國王鞭打出家持戒毀戒者。我等不復護
持其國。聲聞弟子悉向他國。使其國土空
無福田。令其國土疾疫饑饉刀兵俱起風雨
亢旱傷害苗稼。爾時世尊。付囑毘首羯磨天
子。迦毘羅夜叉大將。雙瞳目十七天女。各及
五千眷屬。汝等護持震旦國土。於彼所有
鬥爭言訟。兩陣交戰。饑饉疫病。風雨寒熱
悉令休息。令我法眼得久住世。佛告彌勒
諸菩薩。我今憐愍諸眾生故。以此報果分
作三分。一分自受。一分與我滅後禪解脫三
昧堅固相應聲聞令無所乏。一分與彼破
戒誦經聲聞正法像法剃頭著袈裟者。令
無所乏。勿令惡王共相惱害。復以彼諸施
主寄付汝手(大集經○案佛藏經。當一心行道。勿念衣食。如來白毫相中。一分供
諸末代一切出家弟子。俱不能盡)佛言。若有出家設不持戒。
彼人已為涅槃印之所印。若有打罵若奪
衣缽資生具者。是人則壞諸佛報身。挑一
切人天眼目。國王群臣諸斷事者。如見出家
作大罪業大殺大盜大污梵行大妄語及餘
不善。但擯出國。不聽在寺同僧事業。不
得鞭打罵辱加其身罪。若故違法謫罰者。
是人遠離人天必歸地獄。何況鞭打出家
具足持戒者(大集經)
舍利弗等白佛言。我等雖獲稱為佛子。皆
是如來之咎。非我等過。何者若使如來誓
無三乘。我等豈不成於正覺。何為如來。而
不見聽在於聖例。時身子等。脫衣悲泣。大
千震動(瓔珞經)
述曰。瓔珞言。舍利弗被訶之後。心漸向
大。然猶有怨佛之言。以為若無三乘則
我等已成正覺。皆如來咎非我等過。逮
至法華法說周。則云我等同入法性。云
何如來以小乘法而見濟度。是我等咎
非世尊也。是知瓔珞不解方便則咎佛。
法華已入法性則咎己
佛在祇桓精舍。時波斯匿王。為其父王諱
日。營齋請佛宮掖。城中復有長者居士同
時飯僧。佇佛來應。佛敕文殊。分領菩薩及
阿羅漢。應諸齋主。惟有阿難。遠遊未還。不
遑僧次。途中獨歸。其日無供。即持應器。入
城循乞。遭摩登伽女。以先梵天咒。攝入婬
室。如來知彼婬術所加。齋畢旋歸。頂放百
寶光明。千葉寶蓮。有化佛趺坐。宣說神咒。
敕文殊師利。將咒往護。提獎阿難及摩登
伽。來歸佛所。阿難見佛。頂禮悲泣。恨無始
來一向多聞未全道力。般勤啟請十方如
來得菩提最初方便。佛為阿難說法。名
大佛頂首楞嚴經(林間錄云。智者聞天竺有首楞嚴經。每祈願早至此土)
述曰。一化終窮在乎開顯。開顯之妙功歸
法華。自餘諸經有圓說者。皆方等四教並
談之義。而孤山乃欲以楞嚴同法華醍醐
之味。是不思方等收經而有失法華淳
一無雜之旨也
述曰。佛說方等經典。至此凡八年。今但
到當道諸經。以見四教並談之義
第四般若時者。大人蒙其光用。嬰兒喪其精
明。故文云。但為菩薩演其實事。而不為我
說斯真要。雖三人俱學。二人取證。具如大
品(女一籤云。菩薩蒙般若光諸法之用。二乘如七日嬰兒。若視日輪。令眼失光。以無明全在義之如喪。
○女曰嬰。男曰兒)次說摩訶般若華嚴海空歷劫修行
者。此是方等之後而明大品。大品或說無常
無我。或說於空。或說不生不滅。皆歷色心。
至一切種智。句句迴轉明修行法。又百千
比丘萬億人天。得須陀洹及阿羅漢。住辟
支佛者。驗是共般若也。而言華嚴海空者
(籤云。而言下。明不共般若。○共則共通二乘而說。不共則別圓。不共二乘)依法性論鈍
根菩薩三處入法界。初般若。次法華。後涅槃。
因聞般若入法界。即是華嚴海空(妙玄十)次
說般若。轉教付財融通淘汰(集解正作濤汰)此般若
中不說藏教。帶通別二正說圓教(四教儀○集解云。
轉教者。須菩提解空。舍利弗智慧。佛以般若空慧之法加被二人。轉為諸菩薩說諸法空莫不清淨。以此之後。轉度
於它。經云。我等雖為諸濤汰時說菩薩法。而無希取。故云轉教。付財者。世間長者七寶為財。出世法王般若為
財。若約佛意。以此般若加被二人。即是付財。其如二乘。但謂加說。故大品云。豈聲聞人敢有所說。有所說者皆佛
力耳。若約化意。但是領知家業。密成別益。至法華時。方得名為付財。故經云。吾今所有皆是子有。融通若
般若會一切法悉摩訶衍。乃是三教融通之法。非謂圓融之融。如籤云。若以圓斥三。及以圓斥藏。即圓融為圓。或
以三教斥藏。即融通為融。淘汰者。大論云。澄洗也。以空慧水濤淅[泳-永+簡]擇。說文。淅[泳-永+簡]音析簡。洗米也○籤云。
方等彈訶共義稍殊。今此般若正當共部。輔行云。旁用通教正用別圓。加於二乘密成別益。又籤云。前於方
等義已成通。故至般若唯須此二。明不共者。說部意也。意雖不共。然猶有方等新受小者。至此須通。亦
有衍門旁得小者。是故兼用○今約偏圓對論。故云帶二說圓。若仁王般若。說四無常偈。勸普明王。捨國位者。
義似三藏。彼明助道。非部正意)
若約時則禺中(籤一○禺亦作隅。巳時。日景將中。而尚在邊隅。故曰禺中。又陰陽家。謂
寅申巳亥為四隅)若約味則從生酥出熟酥。此從方
等出般若(玄籤一)信解品云。時長者有疾。自知
將死不久(文句。機應為生。機謝為死。化機將畢。應謝非久)語窮子言。我
今多有金銀珍寶(理則非多。約種種門。故言多耳。金喻別教理。別在菩薩。即
不共般若。別圓二教所詮理也。銀喻通教理。與二乘同證。即共般若。通教所詮理也。般若明理不出此二。珍寶
者。明一切法門)倉庫盈溢。其中多少所應取與。汝
悉知之(倉是定門。即百八三昧。庫是慧門。即十八空境。通別兩種定慧倉庫。包藏一切禪定
智慧。內充外溢。菩薩行般若。應知廣略二門。故云多少。自行為取。化它為與)窮子受敕
領知眾物。而無希取一餐之意(善吉雖說般若。自謂我
無其分)然其所止故在本處(猶居羅漢)此領何義。此
從方等後次說般若。般若觀慧即是家業。
歷於名色乃至種智即是眾物。善吉等轉
教即是領知。但為菩薩說。不自行證。故無
希取(玄十)
二十四年(癸卯)佛於靈鷲峰。給孤獨園。他化自
在天宮。竹林園四處十六會。說大般若波羅
蜜經(鷲峰。在摩伽陀國王舍城五里。竹園在城旁。給孤園。在舍衛國。並中印土境)
○四處十六會圖
大品(晉羅什譯)─┐
├第一會鷲峰山說四百卷(七十七品單譯)
放光(晉羅叉譯)─┘
光讚○─────○第二會鷲峰山七十八卷(八十五品重譯)
小 品(羅什)┐
道 行(竺朔)│ ┌第三會鷲峰山五十九卷(二十二品單譯)
新道行(支讖)│ └第四會鷲峰山說十八卷(二十五品重譯)
大明度○ ┘
第五會鷲峰山說十卷(二十一品單譯)
勝天王○────○第六會鷲峰山說八卷(十七品重譯)
文殊○─────○第七會給孤獨園說二卷(無品重譯)
第八會給孤獨園說一卷(單譯)
金剛(羅什)○──○第九會給孤獨園說一卷(重譯)
第十會他化天宮說一卷(單譯)
十一會給孤獨園說五卷(單譯)
十二會給孤獨園說戒五卷(單譯)
十三會給孤獨園說忍一卷(單譯)
十四會給孤獨園說勤二卷(單譯)
十五會鷲峰山說定二卷(單譯)
十六會竹林園說慧八卷(單譯)
大品般若四十卷。案藏經目錄云。摩訶般
若三十卷。光讚般若十卷。龍樹用此本。作
智度論百卷。智者依此論。作疏二十卷
(今在高麗未至)若放光金剛等十經。皆是晉宋間譯。
至唐奘法師。始譯出大般若經六百卷。當
知前十經。皆重譯之文。智者諸部文所
引。正大品中義。是晉羅什譯。在唐譯大
般若之前也
述曰。四教儀所列。般若諸經名。總別重
出。難於分別。今但總標大般若經云。若
大品。小品。天王。文殊。金剛十經。皆大般
若中重譯。別行之文。今故不列。蓋摩訶即
是大品。又釋籤云。古判般若有五時。一
摩訶。二金剛。三天王。四光讚。五仁王。此未
可用。光讚秖是大品上帙。案此則又知
光讚不當重出也。此未可用之言。乃是
荊溪。總破古師五時之失
二十五年(甲辰) 二十六年(乙巳) 二十七年(丙午) 二
十八年(丁未) 二十九年(戊申) 三十年(己酉) 三十一
年(庚戌) 三十二年(辛亥) 三十三年(壬子)
佛在王舍城耆闍崛山中。為舍衛國波斯匿
王說般若波羅蜜十四正行。復囑王曰。當
國土欲亂。賊來侵國。日月星變大火大水五
穀不登。大風亢旱。應請百法師敷百高座。
一日二時講讀此經(今時早晚兩講文見於此)百部鬼神樂
聞此經。護汝國土萬姓安樂。帝王歡喜。若
王行時。置經七寶案上。居前足一百步。若
王住時。置七寶帳座。日日供養如事父母。
時十六大國王。聞法歡喜。即以國事付弟
出家修道。證一切行般若波羅蜜(仁王問般若經○籤仁王
云。如來成道二十九年。已為我說摩訶般若。故知般若在方等後。亦知仁王在大品後○長阿含經。十六大國者。
舍衛國。摩竭提國。波羅柰國。毘舍離國。迦毘羅衛國。拘尸那國。憍薩羅國。罽賓國。鳩留國。伽羅乾國。乾陀衛
國。沙陀國。僧伽羅國。揵拏國。掘闍國。波提國)
三十四年(癸丑)佛成道已過三十年。住王舍城
告諸比丘。誰能為我受持十二部經供養
左右。時憍陳如白言。我能供給。佛言。汝已朽
邁。云何為我給使。乃至五百阿羅漢。皆悉不
受。目連入定見如來心在阿難。如日初出
光照西壁。語憍陳如。陳如語阿難曰。汝今
當為如來給使。阿難言。願如來與我三願。
一者。不受如來故衣。二者不隨如來受別
請。三者聽我出入無時。佛言善哉。具足智
慧預見譏嫌。何以故。若有人言。汝為衣食
奉給如來。是故不受故衣。不隨別請出入
有時。則不能廣利四部。故求出入無時。我
為阿難。開是三事(涅槃經)
述曰。涅槃經云。佛告文殊。吾弟阿難。給
事我來二十餘年。又後分經云。阿難偈
曰。我為侍者二十載。故知此年始為侍
者
三十五年(甲寅) 三十六年(乙卯) 三十七年(丙辰) 三
十八年(丁巳) 三十九年(戊午) 四十年(己未) 四十一
年(庚申)
四十二年(辛酉)佛赴王舍城。食訖令羅云洗滌。
失手撲缽以為五片。佛言。我滅後百年。諸
比丘分毘泥藏。以為五部。其後百年。鞠多
尊者有五弟子。各執一見。曇無德部。法名
四分(此云法密)薩婆多部。法名十誦(此云一切有)迦葉遺
部。法名五分(此云重空)彌沙塞部。法名五分(此云不著
有無觀)婆蹉富羅部。律本不來(此云犢子)此五部律。
皆以僧祇律為根本
四十三年(壬戌) 四十四年(癸亥) 四十五年(甲子) 述
曰。佛說般若諸經。至此凡二十二年
第三祕密教者。如來於法得最自在。若智若
機若時若處。三密四門無妨無礙(智謂大聖權謀。機謂不
同次第。不擇時處。身口意密。隨何四門。無礙自在。適時稱會)此座說頓。十方說
漸說不定。十方說頓。此座說漸說不定。此
座不聞十方。十方不聞此座(十方此座相對)或俱
頓。俱漸。俱不定(依籤文義。加三俱字。亦應作十方此座相對)各不相
知。於此是顯。於彼是密(此即人不相見。法不共聞。互不相知。得益不定)
此約此座十方相對(籤科)或為一人說頓。或
為多人說漸說不定。或為一人說漸。或
為多人說頓。或俱漸。俱頓。俱不定(如前義加三俱)
各不相知互為顯密(此是人相見。法共聞。互不相知。得益不定)此
約一人多人相對(籤科○籤云。一方既爾。十方亦然)或一座默
十方說。十方默一座說。或俱默俱說。各不
相知互為顯密。此約此座十方說默相對
(籤科已上並妙玄釋籤)且寄三法況出其相
祕密得名。玄云。顯露不定。祕密不定。籤
云。為對祕密須安顯露(云云)由前四味
有一類機。顯露不解宜祕密入。是故如
來不思議力。隱覆密說。要令眾生互不
相知得漸頓益耳
祕密立體。籤釋玄文云。身口意密。隨何
四門無礙。又籤云。以祕密不出此七。逸
堂以三密四門為當體體。真中二理為
所依體。石坡以七教為所用體。雖皆
有憑。要必以七教為義足
祕密文證此有二義。一者義蘊經論。妙玄
引涅槃經。迦葉菩薩設三十六問。如來
讚云。我初成佛亦有菩薩來問斯義。所
問句義功德亦皆如是(此佛親宣)又般若經。
諸天子唱言。我見閻浮提第二法輪轉。
今轉似初轉(此諸天敘出)二者名出龍樹。大
論釋般若經云。諸佛法輪有二種。一者
顯。二者密。初轉聲聞見八萬億人(此顯露不
定教)諸菩薩見無量阿僧祇人得無生忍(此祕
密不定教)
祕密不傳。文句云。祕密者。隱而不傳。記
云。降佛七還非所述。故尚非阿難能受。
豈弘教者所量。阿難非不傳祕。赴機之
密非所傳耳。故祕密不用。全是顯露。是
故傳祕密。名傳顯。諸師皆云。上聖赴機
之密。互不相知故不可傳。若涅槃中。如
來親宣般若。故天子唱出。皆結集為文。
還成顯露。故可傳耳
祕密橫被。籤云。祕密橫被無時不遍(云云)。
豈於法華有祕密耶。須知顯露豎論。雖
在四時。而有華嚴鹿苑大小之隔。若祕
密橫論。則隱顯在機無時不遍。遍前四
時。非遍法華時也。又籤云。五味則一道
豎進。皆有半滿祕密不定。此釋玄文破
南師但用五味(但得方便)北師偏用半滿(但得其實)
今家以五味成半滿半滿成五味。故云
味味皆有半滿祕密不定。此相成釋義。一
往如此。非謂法華中有前四味祕密不
定也。故玄文云。權實俱遊如鳥二翼。雖
復俱遊(五味半滿俱用)行藏得所(五味半滿相成。謂之行。謂相成法華醍醐
滿字也。唯遍四味半滿。謂之藏。謂不至法華醍醐滿字也)
法華非祕密是祕密。玄文。法華是顯露
非祕密。又云。法華是祕密。般若非祕密。
籤云。前是顯非密者。謂非覆隱之密。如
前教有二乘發心。不令未發心者知。是
故覆密。今望般若為密者。此是祕妙之
密。般若中無。法華為勝。又玄云。般若不
明二乘作佛。故非祕密。又玄引大論。餘
經非祕密。法華為祕密。籤云。非八教中
之祕密。但是前所未說為祕。開已無復
為祕(即四十餘年不說也)
祕密三義。籤云。須知密祕語同意別(云云)。
今列諸文具出三義。一者真祕。玄云。法
華是祕密。籤云。是祕妙之密。二者隱祕。自
有佛弟子二義。玄引經云。四十餘年祕而
不說。此昔所未談。約如來為祕也。妙
樂云。三周之中。自論祕者。法說周時。密
聞大車。此謂上周根利。預了譬喻因緣
之事。對中下未悟。名之為密。此密有所
聞。約弟子為祕也。三者祕密。即妙玄所
立祕密教。如來隱密赴機互不相知者。
籤云。是隱密之密
第四不定教者。由前四味機發不定。聞大證
小聞小證大。於漸說中得頓益。於頓說
中得漸益。此有部教二義分別。初約部豎
論者。雖高山頓說。不動寂場。而遊化鹿苑
(此處不定。籤云。此不動不離。而升而遊者。此指頓教漸初。不動於頓。而施漸化)雖說四
諦生滅。而不妨不生不滅(此法不定。鹿苑雖施漸化而不起於頓。二
味既然。諸味準此)雖為菩薩說佛境界。而有二乘智
斷。雖五人證果。不妨八萬諸天獲無生忍
(此人不定)當知即頓而漸(於頓得漸益)即漸而頓(於漸得頓益。
籤云。雖為菩薩指方等般若。彼二時中俱有小果。新得舊得如常所明。雖五人證果。不妨八萬諸天獲無生忍。此
重指漸初。對般若為說。前文約法。此中約人。得果不同。證法不定)次約教橫論者。
乳中得別圓相對以辨不定。酪中教門雖無
二別。乃與八萬一人對辨。生酥熟酥三四對
辨(般若帶通別圓為三。方等四教。並談為四)故知不定。約部約教遍
前四時(並妙玄釋籤)
不定得名。玄文。南北地通用三種教相。一
頓。二漸。三不定。又古師立偏方不定。謂
非次第。別為一緣。如金光明勝鬘等是
也(云云)。知不定之名出於古師。天台更加
祕密為四教。於義方足
不定示體。止觀。妙玄。四教儀引淨名經。
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此
證不定。今諸師以一音為當體體。真
中二理為所依體(一音之義。通大小乘。備在集解)不定文
證。玄引大經。或時說深。或時說淺。應問
即遮。應遮即問(籤。應問。謂開其問。端應。遮謂置其所問。開置同席。故成不定)。
玄引大經。置毒乳中乃至醍醐。皆能殺人
(云云)。止觀引淨名經。佛以一音眾生各
解。或有恐怖(世界)或歡喜(為人)或生厭離(對治)
或斷疑(第一義)斯如來神力不共法(云云)。籤
引大論。初轉八萬得無生忍。陳如得初
果。此皆證不定教也
置毒不定。玄引涅槃五味譬四教位
(前三教。教教皆成五味。備在玄文)故知前三教五味皆粗。圓
教一味皆妙(有人云應云五味皆妙)經云。譬如有人置
毒乳中則能殺人。乃至醍醐亦能殺人。
此譬兩用。一通約漸頓。明不定教。處處
皆得見佛性。二約行不定。行人心行譬
之如乳。實相譬之以毒。此毒有殞命之
能。此智有破無明之力。久遠劫來說實
相毒。置於凡夫心乳。毒慧開發不可為
定。或於初味發。或於後味發。不得次
第往判。故言置毒乳中乃至醍醐。遍五味
中悉有殺義(云云)。若圓教中發者。始聞
經即破無明見佛性。是乳中殺人六根
清淨去。是酪生酥熟酥等殺人。若初住去。
是醍醐殺人(玄文。先列前三教。隨何位中。密見中道。即是乳中殺人。乃至醍醐殺人
○昔師云。毒喻佛性。置喻體具。五味喻五道。以一毒置眾生心乳中。隨於五道受身之殊。毒性不失。
毒發性顯之時。無局何身。若大道得發。即醍醐中發。義既不定。故於不定教明)一音不
定。輔行引起信論云。圓音一演異類等
解。又如如來八十好中一音能報眾聲。殊
方異類莫不獲益。如來本非一切音辭。
而能遍赴一切音辭。並與此不定義同。
籤引華嚴云。佛以一妙音。周遍十方國。
眾聲悉具足。法雨等充遍。又大論云。欲
得一音遍十方。當學般若(此等皆大乘一音也)。毘曇
論云。佛為四王作聖語說四諦。二解二
不解(梵天音也)。又作毘陀羅語說四諦。一解一
不解。又作梨車語說四諦。四王俱解。以
此四王各念不同故。佛三說以赴彼念。總
釋祕密不定。籤引大論。諸佛有二法輪。一
者顯。二者密。初轉聲聞見八萬諸天得無
生忍。陳如得初果(今家不定所據)。諸菩薩見無
量阿僧祇人得無生忍。乃至十地一生補
處。是名為密(今家祕密所據)。籤云。玄引大經。或
時說深或時說淺等。名不定者。以由彼
此互相知故。若祕密者。即互不相知。不
定與祕密。並皆不出同聽異聞(同稟如來一音之教
故曰同聽。互相知互不相知。故曰異聞)。又籤云。不定與祕密。但
有互知(不定)互不相知(祕密)以辨兩異
總釋顯密有定不定四句
一顯露定教。人相見法共聞。互相知得益
定。玄云。如前分別。但約顯露明漸頓五
味之相。籤云。通論顯露。俱攝漸頓。二顯
露不定教。人相見法共聞。互相知得益不
定。玄云。一時一說一念之中。備有不定。
此乃顯露不定。三祕密定教。自分二。自
有人不相見。法不共聞。互不相知得益
定(此座十方對論)自有人相見。法共聞。互不相
知得益定(一人多人對論)四祕密不定教。自分
二。自有人不相見。法不共聞。互不相
知得益不定(此座十方對論)自有人相見。法共
聞。互不相知得益不定(一人多人對論)今之祕密
及不定二教。但是祕密不定(祕密教)顯露不
定(不定教)玄云。今法華是顯露非祕密是漸
頓非漸漸是合非不合是醍醐非四味
是定非不定
第五法華涅槃時
述曰。玄云。今佛靈山八年說法。涅槃臨
滅。則已同在八年。此時同也。玄云。法華
大王饌。涅槃醍醐。此味同也。又玄云。二經
教意。起盡是同。此開顯同也。四教儀引涅
槃云。從摩訶般若出大涅槃。故合法華
為第五時也
言法華者。日光普照高下均平。若低頭。若
小音。若散亂。若微善。皆成佛道(籤云。總結散亂小善之
類。無不開之以成佛因)不令有人獨得滅度。皆以如來
滅度而滅度之。具如今經(玄一)良以。妙法
難解假喻易彰。為蓮故華。喻為實施權
(籤云雖復施權本為於實)文云雖示種種道。其實為佛乘
(兩教因人。別教教道。五時八教。故云種種)華開蓮現。喻開權顯實。
文云。開方便門示真實相(指實為權。權指於實。名方
便門開今指權為實。於權見實。名方便門開。示謂指示。示其見道之處也)華落蓮成。喻
廢權立實。文云。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
(捨是廢之別名。開已俱實。無權可論。義當於廢。權轉為實。所廢體亡。若留逗後緣。復屬於施。非此中意○已上
跡門三譬之文)又蓮譬於本。華譬於跡。從本垂跡。跡
依於本(跡不孤立本擬顯本)文云。我實成佛久遠若斯
(初先明本)但教化眾生作如是說。我少出家得
三菩提(正明垂跡)又華敷譬開跡。蓮現譬顯本。文
云一切世間。皆謂今始得道(初述迷跡)我實成佛
那由他劫(正明開跡)又華落譬廢跡蓮成譬立本。
文云。諸佛如來法皆如是(引同)為度眾生皆
實不虛(正明廢跡。廢已無跡。故云皆實。實秖是本。權秖是跡。非蓮華無以譬於權實。本跡妙法。非
此妙法。無以取喻於蓮華。一部之旨不出本跡○已上本門三譬之文)入為蓮故華。
華實具足。可喻即實而權(為蓮故華。華掩於實。為實施權。實在
權內。體復不異)華開蓮現。可喻即權而實(機熟須開。開彼能覆。
情希近果。名之為覆。祛彼近果。名之為開。開何所開。即彼能覆)華落蓮成蓮成
亦落。可喻非權非實(華落譬非權。蓮成譬非實。開已即廢時無異途。開教行
人理。同一理故。故實立已。同冥三德故知三德不當權實)。如是等種種義便。故
以蓮華喻於妙法(玄一)
言開權顯實者開前頓漸會入非頓非漸
(集解云。開華嚴之頓。三時之漸。四時三教咸為所開。不同華嚴聾啞。故非頓不同三時次第故非漸。今經開
顯無不成佛。故云會入非頓非漸)言權實者。名通今昔義意
不同(前三教權實不即大小相隔。法華權實不二。權即是實。實外無權。此義不同昔經權實隨順機宜悉
檀逗會而已。今經為實施權意在於實開權顯實。意在於權。此意不同)謂法華已前。權
實不同。大小相隔(華嚴大隔於小鹿苑小隔於大。方等同座大小各聞。般若融通
約人成隔。義見玄文)如華嚴時一權一實(權別實圓各不相即。且以華
嚴為論。三漸可知)所以者何。初頓部一麤一妙。一妙則
與法華無二無別。若是一麤。須待法華開
會廢了。方始稱妙(一妙無別者。約教顯實是同。一麤方妙者。點前隔異見融即)
次鹿苑但麤無妙(但一藏教)方等三麤一妙(藏通別麤圓教為妙)
般若二麤一妙(通別二麤。圓妙此已上普昔時義意)來至法華會
上總開會廢前四味麤(開前四味麤。會前四味麤。廢前四味麤。故冠以
一總字。曰開會廢)令成一乘妙(前四時兩教二乘三教菩薩人理教行差別之麤。至今
法華咸皆微妙。別行記云。為實施權開權顯實。會權歸實廢權立實。此之權實餘部永無。此今時義意也)
諸味圓教更不須開。本自圓融不待開也
(在昔圓頓不開自妙華嚴之中普賢普眼三無差別大集染淨一切融通。淨名不思議毛孔含納。思益網明無非法界。
般若諸法混同無二。此等圓妙。與今法華佛之知見。無二無別。豈可更開令成妙邪)但是部內
兼但對帶。故不及法華淳一無雜。獨得妙
名良有以也(華嚴兼於行布差別。鹿苑但一生滅之麤方等大乘對三藏半。般若所帶通別
方便。此等四味。不及法華純一佛乘。唯今稱妙。其義如此)故文云。十方佛土
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唯有圓妙一乘。無通教半滿相
對之二。無三藏中之三乘。無般若所帶之二。無方等所對之三。此義出文句。偈見總諸佛章。此證教一文)正
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三教方便獨談佛慧。於諸世間為無有上。大直道
也。此釋迦章中教一文。今取道義故以證行一)但為菩薩不為小乘
(昔日方便。謂化小乘。今時開顯。實是菩薩。如彼窮子自謂客作。長者觀之實為己子。開顯小乘作佛。故云不為小
乘。菩薩上求下化。因必至果。故云但謂菩薩。此約義引文。以證人一。若據諸佛章偈。則云但教化菩薩)
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眾生正覺。一如無二。悉不出如。皆以如為
位也。出世正覺以如為位。亦以如為相。世間眾生亦復如是。世間相既常住。豈非理一此見文句云云。韶云。
相可表幟。位可久居。眾生正覺相位無二。顯迷即理理即常住。佛已契常眾生理是○未來佛章。以證理一)
時人未得法華妙旨。但見部內有三車窮
子化城等譬。乃謂不及餘經。蓋不知重舉
前四時權獨顯大車。但付家業唯至寶所。
故致誹謗之咎(已上並四教儀○妙旨者。跡門三周開顯之妙。初法說周重舉四時
之權。會三歸一。身子上根得記是也。次譬說周明三車一車。譬前法說。四大弟子設窮子喻獲得家業。中根信解作
佛是也。三因緣周明十六王子下種中間調停今得授記。有化城寶所之喻。下根千二百聲聞等獲益是也。人不見
之。故致誹謗。如清涼師李長者等。不知此旨。便為不及也)
若約時則日輪當午。罄無側影(法華開顯。三乘九界咸皆悟
入。譬如日輪正午無處不明。是則先照高山寅時也。次照幽谷卯時也。次照平畝辰時也。禺中已時也。宋嚴觀二
法師。與太史何承天。論中邊之國。依周禮。用一尺五寸上圭。立八尺之表。夏至午時以測日景。猶有餘陰。知
此方非中國也。天竺此時無餘陰。知為中國也。地上寸影天上萬里。今言側影者餘陰也。影古作景。晉葛洪字苑。
始改作影)
若約味則從熟酥出醍醐。此從摩訶般若
出法華(玄一○涅槃經。但云般若出涅槃。今玄文言出法華者。以二經同味故。義立此說)
信解品云。復經少時(去法華不遠)父知子意漸
以通泰(機無隔異)成就大志(大心即發)自鄙先心(欲求大道)
臨欲終時(化緣將訖)而命其子(二萬億佛所受化之徒)并會
親族(十方法身菩薩影響者。多是釋迦昔日同業)即自宣言此是我子
(從我受學是我所生)捨吾逃走(背此大乘遁入生死)五十餘年(備經六趣)昔在
本城懷憂推覓(自昔法身地中。常以二智觀。覓可化之機)忽於此
間遇會得之(始於今日感應道交)此實我子我實其父(我實
曾於二萬億佛所。常教大法。此結會父子。以定天性)今我所有一切財物(大乘
萬行萬德。行為因。德為果)皆是子有(先所出納是子所知指昔日大品領教。所委廣略般若共不
共法。此正付家業)時窮子聞父此言。即大歡喜而作是
言。我本無心有所希求(三藏本心不求。方等恥小望絕。故不求。般
若雖領非己分。故不求)今此寶藏自然而至(如此不求而今自得)此領
何義。即是般若之後。次說法華。先已領知
庫藏諸物。後不須說但付家業而已。譬前
轉教皆知法門。不須重演觀法。直破草菴。
賜一大車。授記作佛(玄十○授者授與。記者記事。開與授記皆有通別。通
開一切眾生。皆當作佛。別開當座悟入。通記阿耨菩提。別記劫國名號)
四十六年(乙丑)佛成道後。四十二年說法華經
(句記引法性論○說法華。凡二處二會。始在靈山次升虛空。後復還靈山。法華以無量義為序。普賢行法為結)
法華教主。準四明立義。法華所明三十二
相名尊特者。以即法身故。是則生身即
法身者。便為尊特。此就開權即劣顯勝
而明尊特龍女欲彰開權妙相。故云法
身具三十二相。此一一相全理顯現。法身
遍故三十二相相相周遍。法具萬德相亦
須具。此之妙身不名尊特。更指何身為
尊特邪。此則永異淨覺定是生身之義。
至若即一論三者。秖三十二相如來妙
力。為三藏示有分齊。名曰生身。秖三十
二相如來妙力。為從通入別機示無分
齊。名為尊特。秖三十二相如來妙力。為
圓教機示一一相。即是本性所具法門。名
為法身。由三種機感者如來。即於一
身示三種相
四十七年(丙寅) 四十八年(丁卯) 四十九年(戊辰)
淨飯王病重。念見諸子。佛在王舍城。去此
五十由旬(父王所治迦維羅國。王舍城在摩竭提國。並中印土。今言五十由旬。即相去二千里)
告難陀阿難羅云。即以神足至王宮所。湧
身虛空放大光明。光照王身患得安息。復
以手著父王額上曰。王是淨戒之人心垢已
離。今應歡喜諦思經法。時王於臥合掌心
禮。忽就後世。諸釋棺斂置師子座。佛及難
陀喪前肅立。阿難羅云。住在喪足。佛為當
來世人不孝。躬欲擔棺。大千世界一切震動。
欲界諸天諸龍鬼神。俱來赴喪。時四天王跪
請擔棺。各自變身如人形像。世尊手執香
爐前行。出詣墓所。千阿羅漢往大海渚。取
旃檀香舉棺焚之。諸王收骨置於金函。起
塔供養。佛告眾會。父王淨行生淨居天
(淨飯王泥洹經○生五淨居者。第三果阿那含人)初波斯匿王(舍衛國主)娉於釋
氏摩訶男。以家中婢生女。妻之生子。名流
離。年八歲。令詣外家學射術。時新作講
堂欲請佛僧。流離即升師子座。諸釋嗔罵
之云。此婢生子敢入中坐。撲之著地。後
紹王位往征釋種。目連三反白佛。佛言。宿
緣已熟今當受報。流離王既入城。取諸釋
埋腳地中。以象踏殺之。凡九千九百九萬
人。流血成河。選五百端正釋女。欲與相接。
一女罵云。我今何故與婢生種通。乃至五百
女皆如此罵。王取五百女。刖手足擲阬中。
還至舍衛。兄祇陀太子出見。流離王曰。吾
與諸釋戰何不佐我。祇陀曰。我不堪殺害
眾生。王即拔劍殺祇陀。命終即生忉利。五
百釋女稱怨向佛。佛至其邊說法得法眼
淨。命終生天。佛還給孤獨園告諸比丘。今
流離王及此兵眾卻後七日盡當磨滅。至七
日初。王將兵眾詣河娛樂。天大雷震暴風
疾雨。王及兵眾為水所漂。身壞命終入阿
鼻獄(此云無救鼻音毘)佛因為諸比丘。說釋種宿世
捕魚殺害因緣。今還受報之事(長阿含經○案興起行經云。
過去羅閱城。有池多魚。村人捕之。著岸而跳。一魚名[麩-夫+孚]。一名多舌。相語曰。我等不犯。人橫見殺。我後世當
報。時村人男女。今諸釋種是。[麩-夫+孚]魚者。毘婁勒王是。多舌者。今王相師名惡舌者是。我是時為小兒。見魚跳而
喜。以杖打魚頭。王伐釋種。時我得頭痛)。流離殺諸釋氏。阿難愁惱。
來佛所言。我與如來同一釋種。云何如來
光顏如常。佛言。我修空定。過三年已還來
問我(涅槃經)目連。取知識四五千人盛著缽
中。舉置虛空。流離軍退。佛令取缽視之。人
皆死盡。佛為說無常法。無央數人得須佗
洹果(法句喻經)
五十年(己巳) 五十一年(庚午) 五十二年(辛未)
冬十一月既望。佛在毘舍離國大林精舍重
閣講堂。告諸比丘。卻後三月我當般涅槃。
即為說普賢菩薩行法經
述曰。案神照經疏云。建子之月既望。告
眾行法。既是結經。則知說法華止七年
耳。今約已經開顯又二經同味。故通稱八
年也
佛祖統紀卷第三(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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